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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复产 促发展

近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,要抓紧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,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;要千方百计创造有利于复工复产的条件,不失时机畅通产业循环、市场循环、经济社会循环;要加大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力度,加强对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扶持。市税务局党委书记、局长陈雁成表示,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是对江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场大考,税务部门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,助复产、促发展,税务部门责无旁贷。

疫情发生后,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化基础扎实的优势,大力推进“非接触式”办税(费)服务,并全面梳理电子办税全渠道的税费业务事项,形成了包含14类262项业务的《江门市税务局“非接触式”办税(费)清单》,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税,助力企业复工复产。

同时,市税务局近期聚焦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现实困难、关键环节,全面梳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,推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、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、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等7类43项具体措施,切实做到“能免就免、能减就减、能扣除就扣除”,全力支持疫情防控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和运行成本。

2月28日,广东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实施意见,通过“减、免、延、缓”的政策叠加,形成了力度最大的阶段性社保费优惠。江门税务系统全力落实优惠政策,目前已有3万户企业和缴费单位收到退回的社保费1.27亿元。根据政策规定,预计2月至6月江门可减免社保费22.4亿元,惠及7.3万户企业、78万人。

市税务局会持续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、“非接触式”办税要添力、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、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“四力”要求,推动企业复工复产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。同时,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,为疫情结束后又快又好激活各行各业发展活力打下良好基础。

(整理:皇智尧)